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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先案例|钱瀚洋、王彤彤律师承办诈骗案获不起诉

源自:安徽君先律师事务所 点击:359次


钱瀚洋、王彤彤律师承办诈骗案获不起诉

民主|技术|情怀|守正 | 创新


【犯罪嫌疑人】  


叶某


【涉嫌罪名】  

  

诈骗罪


【公诉机关】    


H市B区检察院


【承办律师】    


钱瀚洋


安徽君先律师事务所


创始合伙人


专职律师


王彤彤


安徽君先律师事务所


创始合伙人


婚姻家事法律业务部主任


【承办结果】    


不起诉

 

【基本案情】


R公司雇佣叶某等业务员,培训统一话术,业务员以被害人初步通过贷款审核条件为由将客户诱骗至公司线下办理贷款业务编造诸如客户当前未缴纳公积金、银行无法核实到稳定收入、多笔网贷小贷记录及可能被银行认为多头借款的风险等理由来打压客户的心理预期,让客户产生凭借其个人信用无法办理贷款的错误认识。此外,业务员还假称公司与银行之间存在特殊审批渠道,以特批需向银行缴纳所谓的银行特殊渠道费及贷后管理费等“好处费”为由骗取客户缴纳贷款服务费。2022年12月,叶某被以张某的名义为刘某办理建设银行贷款十二万余元,骗取刘某近三万元。2023年2月10日,公安机关将叶某抓获归案。

 

【办案过程】


叶某被刑事拘留后,其家属随即通过朋友介绍联系我所钱律师。接受委托后,钱律师、王律师次日便前往看守所会见叶某沟通案件情况。会见后,两位律师前往办案机关与承办警官当面沟通意见并提交委托手续,此后成功为叶某争取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本案于2024年3月15日移送至H市B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代理律师阅卷后向承办检察官多次提交相关辩护意见并当面沟通。最终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检察官采纳了两位律师的意见,对叶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值得一提的是,叶某此前育有一子,去年被取保候审期间孩子刚上小学一年级。此次在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期间,其正在医院生产二胎。得知这一消息后,叶某及其家属非常高兴并对两位律师的工作表示高度认可。在这里同时也要向本案的办案机关即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致敬,将公平正义贯穿到执法、司法的过程中,从而使两个孩子的母亲能够见证并陪伴孩子的成长。

 

【处理结果】



编辑 | 胡雅婷

复审 | 汪焕成

终审 | 吴强强







招贤纳士


安徽君先律师事务所因业务发展需要,拟招聘合伙人律师、专职律师及实习律师若干名,具体条件如下:


招聘

合伙人律师


岗位要求:

1、执业3年以上,职业操守优良,作风严谨,能模范遵守律师执业规范,认同律所发展理念;

2、具有服务意识和管理协调能力;

3、欢迎有独立团队的律师携团一起加入,具有独立组建专业部门和团队的条件;

4、具有公检法等法律从业经验或者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优先。


招聘

专职律师


岗位要求:

1、取得或正在申领执业证的,诚实守信,有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合作精神,能独立承办业务;

2、认同本所发展理念和文化,有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公检法等法律从业经验或者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优先;

4、没有律协、司法行政部门惩戒记录。


招聘

实习律师


岗位要求:

1、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2、具有法学(法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公安、检察 、法院、司法行政、政府机关、军队、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3、服从律所对实习人员的管理和安排,遵守律所实习人员管理规定;

4、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5、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文书写作能力;

6、本硕均为法学专业的优先。


简历投递联系方式

简历投递:993201190@qq.com

联系人:胡主管

联系方式:15691486109(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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