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370万美元到283万人民币,君先律师代理非法买卖外汇案获减额降档
JUN XIAN
【罪名】
非法经营罪
【关键词】
非法买卖外汇 漏罪 减额降档
【案件结果】
减额降档
【辩护律师】
安徽君先律师事务所
聂朋雷
党支部书记
管委会主任
安徽君先律师事务所
吴甜琪
兼职律师
创始合伙人
安徽君先律师事务所
汪焕成
实习律师
安徽大学诉讼法学硕士
【办案过程】
2024年5月,A省L市某地公安机关在办理一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中发现Z某涉嫌非法买卖外汇罪,便对该线索进行立案侦查。2024年7月,Z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Z某此前曾因非法买卖外汇行为被山东烟台某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2024年7月,Z某被逮捕后不久,辩护律师即接受委托并立即前往看守所进行会见,并与Z某初步沟通案情。2024年9月,本案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此时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认定Z某涉嫌非法买卖外汇370余万美元。辩护律师在阅卷后第一时间前往检察机关递交辩护意见并与承办检察院沟通交流。
辩护律师指出本案存在严重的事实不清与证据不足问题,仅凭当前证据无法认定Z某涉嫌非法买卖外汇,且即便Z某需承担责任,也只需对自己控制账户下的283余万元人民币承担责任,又因涉案金额未达追诉标准,建议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且本案与Z某此前的烟台案发生在同一时间段,属于漏罪,建议移送至烟台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2024年11月,承办检察官在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后将本案退回补充侦查,辩护律师又将辩护意见提交与本案的承办民警并与其交流意见。
2025年1月,本案被起诉至法院,起诉书中认定Z某涉嫌非法经营罪,其涉案金额为283余万元人民币。承办律师又积极与承办法院取得联系,并申请本案关键参与人(已另案审理)出庭作证,但因该证人不愿出庭而作罢。
2025年4月,本案开庭审理。庭上,辩护律师与公诉机关针锋相对,激烈争辩,针对本案的事实不清与证据不足问题发表质证意见与辩护词。
2025年5月,本案作出判决,法院判处Z某拘役6个月,与烟台案的有期徒刑吸收合并处罚(实际未增加刑期),罚金增加8000元,追缴违法所得3000元。至此,本案圆满结束。
【办案小结】
“排除合理怀疑”是指“对于事实的认定,已没有符合常理的、有根据的怀疑,实际上达到确信的程度。”“排除合理怀疑”可以概括为对全案证据进行综合判断之后,事实裁判者对被告人犯罪的事实不再存在任何有证据支持的、符合经验与逻辑法则的疑问,产生了被告人构成犯罪的内心确信。定罪量刑需达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辩护人需对案件中存在的事实不清与证据不足问题充分检视,并据此制定辩护策略与撰写辩护词。
此外,本案仍存在留待探讨的问题,如漏罪的处理及非法买卖外汇司法解释兜底条款该如何理解与适用的问题,对于后一问题辩护人已在另一篇文章中展开论述,感兴趣的读者可移步查看。
【判决书】



编辑|胡雅婷
复审|汪焕成
终审|吴强强
招贤纳士
安徽君先律师事务所因业务发展需要,拟招聘合伙人律师、专职律师及实习律师若干名,具体条件如下:
招聘
合伙人律师
岗位要求:
1、执业3年以上,职业操守优良,作风严谨,能模范遵守律师执业规范,认同律所发展理念;
2、具有服务意识和管理协调能力;
3、欢迎有独立团队的律师携团一起加入,具有独立组建专业部门和团队的条件;
4、具有公检法等法律从业经验或者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优先。
招聘
专职律师
岗位要求:
1、取得或正在申领执业证的,诚实守信,有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合作精神,能独立承办业务;
2、认同本所发展理念和文化,有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公检法等法律从业经验或者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优先;
4、没有律协、司法行政部门惩戒记录。
招聘
实习律师
岗位要求:
1、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2、具有法学(法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公安、检察 、法院、司法行政、政府机关、军队、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3、服从律所对实习人员的管理和安排,遵守律所实习人员管理规定;
4、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5、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文书写作能力;
6、本硕均为法学专业的优先。

简历投递:99320119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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