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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先案例|陈虹成、王勇、陈俊儒律师承办寻衅滋事案获不起诉

源自:安徽君先律师事务所 点击:11次



JUN XIAN

陈虹成、王勇、陈俊儒律师承办寻衅滋事案获不起诉

民主|技术|情怀|守正|创新

安徽君先律师事务所

陈虹成

创始合伙人

管理委员会委员

安徽君先律师事务所

陈俊儒

专职律师

安徽君先律师事务所

王勇

实习律师

十六年公安工作经验



【关键词】 


寻衅滋事、邻里纠纷、刑拘后不批捕、取保候审、不起诉

 

【办案经过】

J某因噪声问题与楼上邻居产生矛盾,并多次报警处理。2023年1月,双方矛盾升级,多次发生言语争执和肢体冲突。公安机关在接出警及行政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J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24年2月对J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立案。


2024年2月,J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前往看守所进行会见、对案发现场进行走访查看,全面了解案件事实情况。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对J某批准逮捕,辩护律师随即前往检察机关提交不批捕法律意见书并与承办检察官沟通交流。后检察机关做出不批捕决定,J某得以释放。


2024年10月,本案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起诉意见书认定J某存在多次辱骂、殴打、持刀滋事等行为。辩护律师在第一时间阅卷,并再次前往检察机关递交不起诉辩护意见,与承办检察官交流案情。辩护律师指出本案存在严重的事实不清与证据不足问题,仅凭当前证据无法认定J某构成寻衅滋事罪。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后,本案重新移送审查起诉。2025年5月,检察机关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至此,本案获得“无罪效果”。


【办案感悟】

本案冲突根源在于长期存在的邻里矛盾,绝非一方无端滋事,在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远未达到以追究刑事责任这种“最后的手段”惩处一方当事人。刑事手段的滥用不仅无助于化解邻里矛盾,反而可能激化对立情绪,违背修复性司法理念。


本案在刑事案件的定性上虽然有了定音,但邻里矛盾却未彻底解决。大多数人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或多或少会遇上邻里纠纷,而处理好邻里关系的核心在于每个人都能把握好个人权利义务边界。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尽量选择更为平和的方式解决矛盾,避免矛盾激化、冲突升级。



编辑|胡雅婷

复审|汪焕成

终审|吴强强





招贤纳士


安徽君先律师事务所因业务发展需要,拟招聘合伙人律师、专职律师及实习律师若干名,具体条件如下:


招聘

合伙人律师


岗位要求:

1、执业3年以上,职业操守优良,作风严谨,能模范遵守律师执业规范,认同律所发展理念;

2、具有服务意识和管理协调能力;

3、欢迎有独立团队的律师携团一起加入,具有独立组建专业部门和团队的条件;

4、具有公检法等法律从业经验或者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优先。


招聘

专职律师


岗位要求:

1、取得或正在申领执业证的,诚实守信,有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合作精神,能独立承办业务;

2、认同本所发展理念和文化,有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公检法等法律从业经验或者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优先;

4、没有律协、司法行政部门惩戒记录。


招聘

实习律师


岗位要求:

1、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2、具有法学(法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公安、检察 、法院、司法行政、政府机关、军队、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3、服从律所对实习人员的管理和安排,遵守律所实习人员管理规定;

4、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5、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文书写作能力;

6、本硕均为法学专业的优先。


简历投递联系方式

简历投递:993201190@qq.com

联系人:胡主管

联系方式:15691486109(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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