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君先律师事务所
陈虹成
创始合伙人
管委会委员
安徽君先律师事务所
陈俊儒
专职律师
具有法院工作经验
安徽君先律师事务所
王勇
实习律师,前法制警官
十六年公安工作经验


委托人L某开设公司,自主研发并销售动物细胞生物试剂,后因法律意识淡薄,自己找代工厂生产生物试剂并贴牌某知名国际品牌,同时从其他公司进购某国际品牌的假冒生物试剂,一并在某宝上销售。2022年7月案发,委托人L某遭刑事拘留。
2022年7月侦查机关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两项罪名将L某移送审查起诉,后公诉机关同样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两项罪名对L某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的两罪涉案金额共计300余万元,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若两罪并罚成立,L某将面临多年实刑监禁,家庭与企业将双双陷入困境。


(一)双罪指控压力
侦查机关、公诉机关均坚持两罪独立,指控L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涉案金额高达200余万、假冒注册商标罪涉案金额近100万,按照L某被指控金额,其两罪都达到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数罪并罚之下刑期将产生叠加,没有缓刑的可能。
(二)数额认定争议
本案中存在已销售与未销售、正品与假冒品混杂的问题,进货与销售数额是否查清的问题,电子数据提取的合法性问题、A类产品审计报告的问题,犯罪金额的计算将直接关系量刑结果。
(三)海量电子数据梳理分析
虽涉案商标仅有两个,但涉案商品种类繁杂。从某宝后台调取的电子数据以及原有销售台账的电子数据体量极其庞大,梳理过程非常繁琐。
(四)无法取得谅解
涉案受害公司为生物试剂领域知名的外国公司,没有有效渠道与其对接获取谅解,无法取得谅解书。


(一)侦查阶段
2022年7月,公安机关决定对本案立案侦查,并对L某采取刑事拘留,辩护人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与L某会见并详细听取其陈述与辩解,之后立即联系检察机关,从L某的犯罪行为、犯罪性质、认罪态度等方面,全面陈述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不存在逮捕必要性,同时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不批捕逮捕意见书》,成功为L某争取到了不批捕,同年9月L某得以释放,并再未被羁押。
(二)审查起诉阶段
2022年10月,公安机关决定移送审查起诉,辩护人得以阅卷进一步了解案件详细情况。通过查阅卷宗,制作阅卷笔录,辩护人将该阶段辩护的重点放在能够认定L某犯罪数额的电子数据、审计报告上,对电子数据提取过程的合法性、审计报告与鉴定报告的委托程序、检材、审计和鉴定过程合法性提出质疑,对公安机关实际查扣产品、全部电子数据中涉案产品销售情况、进货情况进行重新梳理。在本案几经更换侦查人员、检察人员的情况下,持续与检察机关保持联系,反映辩护人在本案卷宗中发现的问题,同时提出L某行为仅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一罪。
(三)审判阶段
2024年7月,检察机关向法院对本案提起公诉,认为L某“销售”Ⅰ商标与Ⅱ商标的A类产品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情节特别严重,“假冒”Ⅰ商标与Ⅱ商标的B类产品行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情节特别严重,应当数罪并罚。
在与承办法官取得联系后,辩护人在对涉案账目早已完成精细化核算的基础上,与承办法官充分沟通辩护意见,同时申请法院调取L某罪轻的证据。后向承办法官提交了专项的《关于非法经营数额及犯罪数额认定的辩护意见》。庭审中聚焦核心争议点,围绕 “证据合法性”“罪数”和“数额”等核心问题,对核心证据——被告人供述、审计报告、鉴定报告,以及本案数额认定的基础——电子数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质证。鉴定报告中没有实质性比对过程,产品系假冒的结论不合法;电子数据来源不清,缺失提取过程、提取方法,未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相关文书,程序违法,并且在现场提取二十多天后才导入光盘固定,这中间存在电子数据被使用、编辑修改、删除等可能性,电子数据极有可能已被污染;依据相关电子数据作为检材出具的审计报告更是委托程序违法、审计过程不科学,最后对L某的罪名、行为、情节进行全面、缜密的辩论。
庭审结束之后,辩护人与承办法官进行多轮专业、坦诚的意见交换,随着与承办法官逐步深度的沟通,辩护人提出L某的行为应当总体评价为假冒两种注册商标的行为,实质上是假冒注册商标罪一罪。为使承办法官充分理解与采纳辩护人的观点,辩护人后续提交了多份补充辩护意见,最终从承办法官的态度中得以窥见,辩护已经取得一定成效。

本案中辩护人经全面研判案情,精准锁定本案核心辩点,通过持续有效的法律论证,最终促成法院采纳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本案的成功辩护,贯穿着辩护人两年多全程的专业热忱与不懈努力,也得益于委托人真诚彻底的认罪悔罪态度,积极退赃、缴纳罚金的行为。承办法官在充分听取辩护意见基础上,展现出司法温情与担当,多次就罪名适用及量刑情节进行耐心沟通,最终采纳辩护人关于罪数认定及缓刑适用的核心观点,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辑|胡雅婷
复审|汪焕成
终审|吴强强
招贤纳士
安徽君先律师事务所因业务发展需要,拟招聘合伙人律师、专职律师及实习律师若干名,具体条件如下:
招聘
合伙人律师
岗位要求:
1、执业3年以上,职业操守优良,作风严谨,能模范遵守律师执业规范,认同律所发展理念;
2、具有服务意识和管理协调能力;
3、欢迎有独立团队的律师携团一起加入,具有独立组建专业部门和团队的条件;
4、具有公检法等法律从业经验或者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优先。
招聘
专职律师
岗位要求:
1、取得或正在申领执业证的,诚实守信,有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合作精神,能独立承办业务;
2、认同本所发展理念和文化,有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公检法等法律从业经验或者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优先;
4、没有律协、司法行政部门惩戒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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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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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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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服从律所对实习人员的管理和安排,遵守律所实习人员管理规定;
4、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5、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文书写作能力;
6、本硕均为法学专业的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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