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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先案例|王艳琦、王娟娟律师代理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终获不起诉

源自:安徽君先律师事务所 点击:25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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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NXIAN LAW FIRM —

王艳琦、王娟娟律师代理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终获不起诉

民主 技术|情怀 守正|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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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罪名】

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办案机关】

安徽省H市T区人民检察院


【办理结果】

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辩护律师】


王艳琦

创始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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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君先律师事务所执委会副主任

王娟娟

安徽君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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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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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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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A某通过网络认识办假证的人员,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办假证的消息。2021年,D某与B某、C某聚会时称其认识办假证的人员,可以帮忙联系办证,B某、C某经过D某的介绍,在A某的帮助下,B某、C某在支付一定费用后,购买各类证书。


后A某由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

律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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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侦查阶段A某被取保候审后,第一时间来到律所委托王艳琦、王娟娟律师。接受委托后,承办律师与A某就案件情况分别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向其详细介绍涉案罪名的法律规定,告知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以及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沟通后承办律师又立即前往H市公安局T区分局联系承办警官,初步了解案情。


虽然A某的行为已达到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的立案标准,但承办律师抓住A某在本案中办理的假证仅有5本为国家机关证件这一关键点,将假证数量大大降低;且A某本身并未获利。


同时,结合A某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办案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承办律师向公安机关提交撤案申请,向检察机关提交不起诉意见书,最终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3

办案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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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附:【不起诉决定书】【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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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严李慧

复审|汪焕成

终审|吴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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