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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先案例|倪磊律师代理千万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获缓刑

源自:安徽君先律师事务所 点击:156次


近日,倪磊律师代理的H市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在案值九百余万元,且在开庭前社区矫正没有通过的情况下,仍获判缓刑,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一、案件概况

2022年起,HB某加入网络传销平台,在平台高额返利和发展下线佣金的蛊惑下,在H市发展下线数十名。后该网络传销平台,出金异常,造成投资者财产巨大损失。异地公安在对该平台进行侦查时,发现B某系H市的一级代理商,遂将该线索移送H市公安部门处理。H市公安部门经调查后,对B某立案并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二、律师工作

B某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即委托倪磊律师为其进行辩护。在侦查阶段,倪磊律师通过向B某了解情况,理清辩护思路,与办案单位进行有效沟通。在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时,B某被认定发展下线30余人,涉案金额960余万元,非法获利10万元。

 

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部分认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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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查起诉阶段,倪磊律师经细致阅卷后发现,无论是办案单位认定的下线人数、涉案资金,还是被告人获利金额均存在问题。倪磊律师对资金审计报告进行了细致研究,结合在案证据和被告人的供述,向检察机关出具了严谨、细致的法律意见书,从多个维度对下线人数、涉案资金提出质疑,对在案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提出不同意见。

法律意见书部分内容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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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与检察官充分沟通,检察官组织公安机关对涉案金额进行了重新审计,并认可了倪磊律师关于B某系从犯、无真实获利等重要从轻、减轻情节的论述。最终检察官给予了缓刑的量刑建议。

在法院审判阶段,又出现了新的意外情况。因为B某长期居住在广东省D市,在办案单位将社区矫正评估要求发往该地司法局后,该地司法局以B某不是当地户籍人员,没有固定工作等理由做出了对其社区矫正评估不予通过的决定,此时距离开庭只有三天时间。司法实践中,社区矫正不通过的,在法院审判中很难获得缓刑判决。倪磊律师在有限时间内及时收集新的证据材料,与检察官、法官多次会商,并在开庭时充分展示证据,成功说服合议庭认可提交的新证据,认定B某符合在D市进行社区矫正的条件。最终,法庭在B某社区矫正尚未通过的情况下,仍给予B某缓刑判决。

三、办案体会

本案办理过程一波三折。在审查起诉阶段,倪磊律师通过提出法律意见促成重新审计,大幅降低了涉案金额,为检察官提出缓刑的量刑建议打下基础。在法院审判阶段,面对即将开庭但社区矫正未通过的情形,倪磊律师及时挖掘社区矫正未通过的原因,在极短时间内补充了B某在广东实际居住的大量证据并在开庭时充分展示、质证,结合开庭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的解读,成功获得合议庭认可,进而做出缓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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