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君先案例|聂坤、王艳琦、倪磊律师精准辩护,历经一审、二审、重一审终获缓刑
前言/ INTRODUCTION
【关键词】
盗窃罪、合同诈骗罪、地磅遥控器、认罪认罚、发回重审、缓刑
【公诉机关】
H市P区人民检察院、H市人民检察院
【审判机关】
H市P区人民法院、H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人】
吴某、王某
【办案结果】
两名当事人刑期均由认罪认罚时的一年八个月降至一年缓刑二年
在侵财类犯罪案件中,罪名定性、涉案金额、证据标准往往直接决定当事人罪与非罪、罪轻与罪重。本案系一起通过遥控地磅修改称重数据,涉嫌盗窃矿区废旧物资的刑事案件,面对一审不利局面,律师团队坚持精准辩护、据法力争,历经二审发回、重审沟通,最终为两名当事人成功争取到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的理想结果,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某再生资源企业中标矿区废旧物资处置项目后,为谋取不当利益,在地磅安装遥控设备,通过修改过磅数据为车辆“减重”,实现多拉货物、少扣预付款的目的。案发后,公诉机关以盗窃罪提起公诉,指控涉案金额12万元,两名当事人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原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本案争议焦点突出:一是行为发生在合同履行期间,应定盗窃罪还是合同诈骗罪;二是涉案金额仅有被告人供述,无正式估价报告与完整客观证据印证,能否直接采信12万元指控金额。
聂坤、王艳琦、倪磊律师团队在审判阶段介入后,立即开展全案卷宗穿透式审查,精准锁定三大辩护突破口:
1. 罪名定性之辩:本案系在废旧物资销售合同履行过程中,通过虚假过磅数据结算,使对方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利益,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与多地类似“遥控地磅”判例裁判规则一致。
2. 涉案金额之辩:公诉机关指控12万元缺乏估价报告、银行流水、原始磅单等客观证据支撑,仅依据供述定案,依法应适用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按可印证的3万元认定。
3. 情节地位之辩:两名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应认定从犯,且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立功等多项从宽情节。
聂坤、王艳琦、倪磊律师团队先后与一审法院充分沟通、提交书面意见;一审未完全采纳后,继续代理二审,坚持罪名与证据之辩,促使二审法院以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发回重审。重审阶段,围绕争议焦点与承办法官多轮专业沟通,夯实法律与事实基础,最大限度争取从宽处理。
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三轮程序,法院最终采纳律师关于金额认定与量刑情节的核心意见:
1. 认定盗窃金额为3万元;
2. 两名当事人刑期均由认罪认罚时的一年八个月降至一年;
3. 综合考量从犯、坦白、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适用缓刑,判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办案如人生,难尽完美。本案在罪名定性上仍存法律遗憾,但让当事人免于囹圄、重获自由,已是当下最优解。自由无价,正道光明。愿两位当事人以此为戒,敬畏法律、珍惜自由,今后诚信经营、恪守底线,向阳而行、重启人生。
本案充分展现刑事辩护的专业价值:面对复杂犯罪,唯有深挖事实、精准用法、坚守程序、穷尽救济,才能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安徽君先律师事务所将持续深耕刑事辩护领域,以专业、审慎、负责的态度,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附:【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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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严李慧
复审|汪焕成
终审|吴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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