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所第28期内训圆满结束——刑事律师法律文书写作





2025年7月15日晚,安徽君先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了第二十八期内训。本次内训以“刑事律师法律文书写作”为主题,由我所党支部书记、管委会主任聂朋雷律师担任主讲人,全所律师积极参与,同时本次内训还邀请到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中心副主任曹富乐律师,北京兰台(合肥)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安徽省公安系统首批公职律师孙宝华两位特别嘉宾。

内训伊始,聂朋雷主任首先向大家隆重介绍了两位特邀嘉宾,由衷感谢两位主任莅临本所进行指导。随后,聂朋雷主任从意义、格式、用语、结构、案例五个方面娓娓道来,向大家分享自己在刑事律师法律文书写作方面的心得。

聂朋雷主任以张扣扣故意杀人案中邓学平律师的辩护词为引子,指出我们为什么要对撰写法律文书提出如此高的要求,并从网络报道的法律文书错误事件警示大家一定要审慎对待文书写作并再三校对。随后聂朋雷主任分享了自己惯用的法律文书写作格式,讲解刑事法律文书写作常用语中易混用的词句,如受害人与被害人、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免于与免予等。在结构方面,聂朋雷主任分享了起笔前应做的准备工作,并以撰写辩护词为例讲述了在表述结构、表述顺序与表述技巧上的心得。最后,聂朋雷主任还分享了几起办理的成功案例中法律文书撰写的过程与体会并指出几点撰写上的禁忌。

内训进入与谈环节,曹富乐主任认为法律文书的撰写要做到两个便于:便于办案人员阅读与便于办案人员采用。而检查搭建的法律文书框架正确与否可以通过判决书中法官对于辩护人的意见总结进行分析。曹富乐主任还就法律文书撰写提出了两点思考:法律文书中感性的内容增加与否以及多寡问题,并建议大家谨慎使用;法律文书是写薄还是写厚问题,曹富乐主任指出青年律师还是应在执业初期做好加法再考虑法律文书的减法。

孙宝华主任认为法律文书的撰写一定要把内容写实,将格式统一准确,法律文书应起的功能之一便是说服他人。孙宝华主任指出卷宗是法律文书撰写的根基,另外法律文书不是律师炫技的手段,一切应以当事人的利益为主,切忌言之无物。
随着两位特邀嘉宾分享的结束,本次内训活动也圆满落下帷幕。此次内训不仅让律师们学到了一些实用的法律文书撰写技巧,还对法律文书写作有了更深入地了解。

编辑|胡雅婷
复审|汪焕成
终审|吴强强
招贤纳士
安徽君先律师事务所因业务发展需要,拟招聘合伙人律师、专职律师及实习律师若干名,具体条件如下:
招聘
合伙人律师
岗位要求:
1、执业3年以上,职业操守优良,作风严谨,能模范遵守律师执业规范,认同律所发展理念;
2、具有服务意识和管理协调能力;
3、欢迎有独立团队的律师携团一起加入,具有独立组建专业部门和团队的条件;
4、具有公检法等法律从业经验或者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优先。
招聘
专职律师
岗位要求:
1、取得或正在申领执业证的,诚实守信,有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合作精神,能独立承办业务;
2、认同本所发展理念和文化,有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公检法等法律从业经验或者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优先;
4、没有律协、司法行政部门惩戒记录。
招聘
实习律师
岗位要求:
1、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2、具有法学(法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公安、检察 、法院、司法行政、政府机关、军队、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3、服从律所对实习人员的管理和安排,遵守律所实习人员管理规定;
4、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5、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文书写作能力;
6、本硕均为法学专业的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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