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君先律师事务所
李珍
创始合伙人
党支部副书记
侵财犯罪辩护业务部主任
今年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后文简称《司法解释(二)》)首次将在网络直播平台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的行为定性为“挥霍”。
挥霍,顾名思义,意为肆意浪费财产,毫不顾惜的行为。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从字面上可以得出大致概念,即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肆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本次司法解释就是将用夫妻共同财产在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的行为定性为“挥霍”。这也是第一次从法律层面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肆意浪费夫妻共同财产,损害夫妻共同利益的一种行为,做一个明确的认定。
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个共同利益,本应是夫妻双方共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正常的工作生活中,一些正常的消费行为,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但是肆无顾忌地花费、使用,是否对另一半的共同财产权益造成侵害?如果发现另一方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该如何进行权利救济?本文给大家做一个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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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清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JUN XIAN

共同财产范围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共同财产这样规定: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为共同所有的财产。(如:个人财产投资所得收益、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
因此,对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获得上述的财产,均被定性为夫妻共同财产。
非共同财产范围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还有一些财产,法律被定性为个人财产,可以由个人自行支配。《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对个人财产这样规定: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6、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此,针对上述范围的个人财产,作为公民个人有可以任意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即使有挥霍行为,也不构成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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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JUN XIAN

维持家庭生活正常的花费,不定性为挥霍
生活中的柴米油盐酱醋茶,孩子的学费,老人的抚养费,个人日常生活的开销花费等等,各类琐碎繁杂的花销,不可能事无巨细均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而当前婚姻家庭生活模式中,AA制生活模式、家庭支出统一金库模式、女方主管财政大权或者是男方统一安排开支等等各类针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代理模式。因此对于维持家庭生活的正常开销,并且没有超过其家庭正常消费水平的,夫妻均有单方处理的权利而不构成“挥霍”。
随意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数额明显超出其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可定义为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针对挥霍行为的定性,重点是看是否超出其家庭一般消费水平。又因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对于是否超出家庭一般消费水平的情况,在司法裁判中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论。总的裁判规则是参考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该家庭年收入情况、家庭日常开支情况等等来综合性判断是否超出家庭一般消费水平。
常见的挥霍行为
除了在本次《司法解释(二)》中明确说明的高额网络直播打赏钱款等行为,在司法裁判中通常还将一些大额的赌博行为,大额游戏充值,远超日常生活花销的不合理的大额消费,如美容、购买奢侈品等等行为,定性为挥霍。

3
夫妻共同财产权益受损方如何维护
自己的合法权利?
JUN XIAN

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提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之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根据上述规定,在发现另一方有挥霍等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情况,如不想提请离婚之诉的可以针对上述情况,提请分割共同财产之诉。
2、签署婚内财产约定
面对另一半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提请夫妻共同财产之诉一要达到明确的立案标准,即“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对于受损方的举证责任较大,也会在诉讼中耗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如果夫妻双方感情尚可,另一方也有悔过之意,可以针对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个人财产签署婚内财产约定,通过约定的形式,将家庭中的共同财产或者个人财产进行合理分配来保护受损方应有的权利。
提请离婚诉讼
在发生一方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行为,夫妻双方也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性时,也可提请离婚之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当然,同时针对上述挥霍行为,不仅只在离婚诉讼前,如在离婚诉讼中,对方如有避免另一半分得共同财产而挥霍的行为,受损方同样可以举证要求对方少分或者不分。
提请离婚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之诉
对于在离婚后,才发现另一方有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针对挥霍的该部分财产再次提供分割之诉。

END
总结语
JUN XIAN

要因为爱情才结为伴侣,但不要因为面包而变成怨偶。
勤俭节约、洁身自好,是我国自古以来的传统美德,婚姻家庭也是如此。面对经济下行的社会,两个人的支持比一个人的踽踽独行要幸福的多!

编辑|胡雅婷
复审|汪焕成
终审|吴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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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公检法等法律从业经验或者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优先;
4、没有律协、司法行政部门惩戒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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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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